本科生教育

本科生教育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科建设 > 本科生教育 > 正文
教育系教材征订使用管理办法
2017-06-22 10:50  

教育系教材征订使用管理办法

根据《榆林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》、《榆林学院教材选用及评价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教育系的实际情况,教育系制订了教材使用征订管理办法。

1、选用教材时,应优先选用获得过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和全国公认的优秀教材、教育部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、国家级、省部级规划教材、教育部推荐教材、名家名师教材,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。

2、选用教材必修严格慎重,教材一经订购,不得随意变动,确因情况特殊必须变更教材的,需经教科部主任、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后,方可变更。

3、对于未列入学校教材立项,教师自行编写出版的教材,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计划;若所开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(如公共素质选修课),须填写《榆林学院自编教材审批表》,经审核、批准通过后,方可使用自编教材。

4、公共必修课教育学、心理学等采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,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,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。

5、选用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,经教研室研究后由教科部主任最后确定,并由教科部秘书填写《榆林学院教材选用征订表》,然后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征订。

6、教研室要保留每学期的教材征订表,作为教材发放的直接依据和以后征订教材的重要参考。

关闭窗口